112-1雙北市大一女生宿舍短期住宿申請結果公告
各位同學好:
112-1雙北市大一女生宿舍短期住宿申請,請至下列網址查詢抽籤結果,
請中籤者於三日內點選「確定入住」或「放棄入住」、列印繳費單:
https://housing.ntu.edu.tw/short/id/B12F
候補同學將於空位釋出時依序遞補,入住通知將E-mail至同學的臺大學號信箱,同學亦可至上述網址查詢遞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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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入住說明,請仔細閱讀:
一、入住注意事項:
二、住宿費繳納事宜:
三、住宿期間:自入住通知起至113年6月15日(週六)當日為止。
四、如已經繳BOT訂金,或已於BOT住宿,請直接向BOT聯繫後續處理事宜。(水源BOT:2363-1066;長興BOT:2377-0199)。BOT與校內宿舍僅能擇一住宿。
五、如因休學、保留學籍或其他原因無法住宿者,請於三日內於系統點選「放棄入住」,或寫信通知住宿組承辦人,俾利通知下一位候補的同學。
六、住宿同學請勿於寢室內炊膳,或接裝未經同意或超過該宿舍及寢室電力負載之器具(如:電磁爐、烤箱、電壺、電熱器、除濕機、空氣清淨機、電毯及養魚缸等),以免發生危險,如經發現以住宿法規議處;若必須使用延長線,其插座需附過載跳脫裝置並需使用經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銷售之產品。
七、為維護宿舍之環境衛生,請勿於舍區及宿舍內飼養動物。
八、本校住宿之法規規定,住宿同學不得留宿訪客、讓訪客進出寢室及頂讓床位,違者依法規議處。
九、為維護消防及公共安全,宿舍公共區域或公共走道不得放置鞋襪或其他物品,違者依法規議處。
十、本校住宿之法規規定,住宿同學不得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違者依法規議處。
十一、新進住宿生應繳交押金,以住宿費三分之一計算,於入住時併住宿費繳交,押金得用以抵銷損害賠償公物金額、住宿費或其他對本校因住宿所生之債務,抵銷後若有餘額,於退宿時無息退還。
十二、其餘未盡事項,將依相關辦法規範之。
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